一、項目類型
其他權力。
二、辦件類型
承諾件。
三、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2.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2007年建設部令第153號);
3.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等11個部門規章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32號)。
4.關于印發《安徽省二級建造師注冊管理辦法》的通知(建人〔2019〕137號)
四、實施機構
省住房和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五、受理條件
1.經考核認定或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
2.受聘于一個相關單位;
3.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4.沒有建設部令第153號第十五條所列情形。
六、申請材料
1.初始注冊(重新注冊)
申請人自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3年內可申請初始注冊。逾期未申請者,通過注冊專業繼續教育后方可申請注冊。
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申請表;
(二)申請人和用人單位承諾函。
對于二級建造師不予注冊或者二級注冊建造師注銷注冊的,在符合注冊條件后,可申請重新注冊,重新注冊按初始注冊要求辦理。
2.延續注冊
注冊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按照規定申請延續注冊。
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二級注冊建造師延續注冊申請表;
(二)申請人和用人單位承諾函。
3.增項注冊
二級注冊建造師取得相應專業資格證書可申請增項注冊。取得增項專業資格證書超過3年未注冊的,須符合該注冊專業繼續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請增項注冊。準予增項注冊后,原專業注冊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變。
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二級注冊建造師增項注冊申請表;
(二)申請人和用人單位承諾函。
4.注銷注冊
二級注冊建造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級注冊建造師本人和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辦理注銷注冊手續。
(一)用人單位破產的;
(二)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三)用人單位被吊銷或者撤回資質證書的;
(四)已與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合同關系的;
(五)注冊有效期滿且未延續注冊的;
(六)年齡超過65周歲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八)依法被撤銷注冊的;
(九)依法被吊銷注冊證書的;
(十)受到刑事處罰的;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注銷注冊的其他情形。
二級注冊建造師辦理注銷注冊手續的,應通過注冊系統提交注銷申請,其用人單位完成確認即可。
5.其他類型注冊
(一)二級注冊建造師變更執業單位,應通過注冊系統先完成注銷手續再申請重新注冊。
(二)申請人所聘企業名稱發生變更的,注冊系統將依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行政審批服務系統所載名稱自動完成用人單位名稱變更。
(三)申請人注冊證書的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等信息發生變更的,需要通過注冊系統提出申請,同時上傳相應證明材料。
七、辦理流程
1.二級建造師注冊實行網上申請,申請人通過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執業資格人員注冊管理系統(http://61.190.70.122:8085/credit01/login)提出申請。
2.申請人通過個人版填寫相關信息(個人版使用前需要前往省政務服務網完成實名認證并達到中級認證標準方可使用),并作出承諾;聘用單位對申請人的申請內容進行核實,提交注冊申請。
3.省住房和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對網上申請進行審核。內容齊全的予以受理,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缺件內容,并退回申請人。
4.省住房和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對網上申請進行審查,并在承諾時間內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網站公告相應的核準決定。
八、辦理時限
20個工作日。(延續注冊5個工作日)
九、承諾時限
10個工作日。(延續注冊5個工作日)
十、收費標準和依據
不收費。
十一、結果名稱
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十二、結果時效
有效期三年。
十三、年審年檢
每三年需進行延續注冊。
十四、服務對象
自然人。
十五、辦理形式
通過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執業資格人員注冊管理系統辦理。
十六、咨詢電話
省住房和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聯系電話:0551-62999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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